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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1]41号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428号)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掌握科技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编报范围
    2008-2010年度已批复预算,且尚未验收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均需编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经费下达之日起至2010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项目,可不编报2010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2011年度的年度决算报告中编制反映。
    二、决算编报要求
    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项目经费使用的客观反映,也是项目经费财务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度决算编报的各项工作。
    2.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主体。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应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汇总所有承担单位收支情况后填报。
    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应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总结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对重大事项单独说明。
    三、决算编报程序
    1.登陆87365.com官网网站(网址http://www.cncommunicate.com ),首先由单位管理员登陆申报系统点击“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决算系统”,然后将本单位所承担的项目授予给申报用户,授权完成后由申报用户重新登陆系统填报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及编写说明。填写完毕并通过整体校验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最终由单位管理员核实无误后上报科技部;
    2. 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填报预算书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口令登陆决算填报系统;
    3. 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生成书面财务决算报告一份,签字盖章完备后报送科技部;
    4.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负责收集汇总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注:非公开信息项目(内部及内部以上级别)决算不实行网上申报,请登陆网址http://www.cncommunicate.com,下载并安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决算填报系统(保密项目用单机版)”,通过该软件填报决算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5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财务决算网上填报工作;
    2010年4月20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各一份报送至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非公开信息项目还需报送从系统导出的电子数据光盘)。
    报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曹卉收,邮编100081。
    联系人: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张俊清、曹卉
    联系电话:010-62169518、62169398
    技术支持:科技部信息中心  88659000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23 来源:科技部